近日,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,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,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。《通知》来得是时候,回应了社会舆论的关切,可谓顺势应时,干货多多,后续效果值得期待。
近年来,随着“艺考热”的持续升温,艺考培训机构吸引了众多目光,“钱”图看好。但与此同时,诸多乱象也逐渐显现:有的打着“优质办学服务”“与艺术院校招生合作”等旗号诱导考生和家长;有的勾结多方,假借上课、辅导等名义进行招考舞弊,形成利益输送链条;还有的缺乏资质、证照不全、鱼目混珠,“毁”人不倦。更为恶劣的是,一些师德不正者,借助集训之便猥亵、性侵未成年考生……这些乱象不仅侵犯了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,而且破坏了艺术教育的健康生态,更影响着社会对于教育公平的信心。
此次《通知》中不仅突出了诸多“严禁”和“不得”,坚决向无证办学、价格欺诈、招考舞弊、性侵未成年人等乱象“亮剑”,而且明确了学校、家长、培训机构各方责任,强调要守住培训安全管理底线等,充分彰显出监管部门维护艺考培训市场秩序、切实保障考生权益的鲜明态度。无论是有关培训机构还是相关从业者,都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,绝不能观念错位,把育人初心让位给私利,否则必然逾规越矩,结果只能自讨没趣、自食其果,事实上也没有赢家。这是谁也不愿看到的。
艺术教育本应是纯粹的、公正的,也应是向善、向上的,既不能偏离航向,更不能夹带“私货”。期待各地各有关部门,以《通知》为指南和利器,在搞好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的同时,建立健全艺考培训机构长效规范管理机制,大力强化日常监管,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有效引导相关行业依法规范有序发展,真正让艺考培训回归本初,助力考生离梦想更进一步、如愿以偿,也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,使其行稳致远。